四川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机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0 15:02:22

因工作需要,四川银行现面向社会征集不良资产营销推介及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以下合称“处置服务机构”),本公告中营销推介机构指具备宣传营销、推介撮合银行不良资产交易能力以及具备一定目标客群储备的机构、网络平台等;处置机构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机构、拍卖公司、网络公开竞价平台等,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征集条件:

(一)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供应商为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四)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若为从事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2)具备相应的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渠道和专业人员,能够满足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需要;(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产权交易操作规范;(4)能够履行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依法审查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条件;(5)连续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能够按要求及时向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报告场内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

(七)近三年与金融机构或大型国有企业建立有长期合作关系;

(八)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入选,评审小组享有一票否决权;或在评审后经核实或我行在审议中如发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均可取消入选资格

1.在与我行(含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凉山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合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我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听从我行工作安排,或不采纳相关工作意见并由此导致我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3.发表过损害我行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的;

4.三年内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责的;

5.其他我行认为不宜合作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此次合作意向有关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若为拍卖公司应当提交企业资质评级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基本情况

介绍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业务范围、业务优势、内控合规管理、人员构成、所获荣誉等。

公司业绩

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与金融机构或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业绩材料。

服务内容

可提供的相关营销及推介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团队、其他增值服务方案等。

服务费收取标准

营销推介及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项目的服务费收取标准及对象。

其它优势或特点

注:1.供应商所提供资料恕不退还,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四川银行将有权禁止相关供应商参与后续服务。

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本次征集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合作承诺,不签订任何书面约定,不代表优先选择,不排除选择本次征集以外的营销推介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申请机构应当按照本条要求及附件资料清单提供申请材料。

5.特别说明:同时报名营销推介和处置的机构应当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及说明

本征集公告有效期截止于2022年11月 4日17:00,请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尽快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99号四川银行办公大楼前台,并将申请材料打包扫描件发送至chengang01@ scbank.cn,邮件标题格式为:1.XX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不良资产营销推介机构报名。2. XX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报名。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18683008838

邮箱:chengang01@ scbank.cn

特此公告。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