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您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自2023年1月7日起启用消金电子业务用章,届时我行线上金领贷(金盾贷)业务的用印将启用电子化印章(线下必须使用实物印章的凭证除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名称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金电子业务用章”,样式如下图:
2、使用范围:仅适用于本行线上金领贷(金盾贷)业务电子借款合同等业务凭证。自2023年1月7日起正式启用。
3、我行消金电子业务用章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温馨提示:办理业务应通过我行官方渠道(官方渠道核实热线96998)。否则,未通过我行官方渠道办理业务的,出现伪造、仿造的电子业务用章或实体印章均不能代表我行意思表示,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